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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璐璐 宁波市检察院(薛璐璐:将法治刻在心中,用真心对待每一个案件)

薛璐璐:将法治刻在心中,用真心对待每一个案件

薛璐璐,现任宁波市检察院检察长,曾荣获全国优秀公检法人员、宁波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。她一直以来勇担重任、作风严谨,以法治为根本,以公正为灵魂,恪守热爱与责任,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忠诚司法事业。

一、精神内涵

薛璐璐对法治的理解,追求的不是物质的东西,而是精神层面的东西。她认为法治的根本在于各方面对法律的尊重,这不仅仅是言语上的尊重,更是行动上的尊重。而要真正传递法治的理念,必须做到自己身体力行,以出色的业务水平和恪守不移的职业操守,彰显法治精神。因此,她常说:“如果法治不能刻在我们心中,那么我们就无法走远。”

二、切实维护各项权益

在担任宁波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,薛璐璐一直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依法办案原则,切实维护各项权益。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,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中央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工作部署,坚定不移推进“两个维护”工作,切实履行检察职责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。

三、净化司法环境

薛璐璐在维护公平正义、打击犯罪、彰显法治的同时,也十分重视净化司法环境。她认为,完善司法制度、提高司法公信力是净化司法环境的根本出路。她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提升,注重与审判机关、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,认真履行职责,始终保持正确的审案导向,做到宁愿错放,也不错纳。毫不动摇地维护司法公正,净化司法环境,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期待。

这就是薛璐璐,一个始终忠于法律,恪守法治精神,用真心对待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官。她以爱岗敬业的精神,始终保持对司法事业的热忱与执着,用行动诠释了宁波市检察院的职责和使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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